一级建造师的升降方法主要依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及省人社厅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的升降方法: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
需要经注册登记的职业资格,在注册后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晋升职称
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一级建造师,可以持证书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
其任职时间从聘任时间起算。
总结:
一级建造师的升降主要依赖于其是否满足相关任职条件,并通过注册和聘任程序来确认其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直接申报晋升职称,任职时间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