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的撤销和吊销分别指以下情形:
撤销注册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对不具备注册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
吊销注册证书
同时在两个单位执业;
违反职业操守;
不参加继续教育;
申请或续期注册时使用虚假材料被发现;
受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总结:
撤销注册主要是由于行政机关或注册机关的错误行为或申请人的不正当手段导致的。
吊销注册证书则是对造价工程师的严重违规行为的一种惩罚,包括多次违规、刑事处罚等。
建议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避免因违规而被撤销或吊销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