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包括:
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造价工程师有权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不受他人干涉。
签字权:
造价工程师有权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
造价工程师有权使用自己的名称进行执业活动。
申请开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造价工程师有权依法申请开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参与继续教育:
造价工程师有权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
保管和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造价工程师有权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提出劝告和报告权:
造价工程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决定有权提出劝告,拒绝执行并有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的权利。
这些权利保障了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工程造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