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培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规定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
必修课60学时,包括30学时的公共课和30学时的专业课。
选修课60学时,包括30学时的公共课和30学时的专业课。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除公共课外,每年应接受相应注册专业的专业课各20学时。
继续教育内容
公共课内容:
国家近期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
专业课内容:
近期颁布的与行业相关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
专业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需要补充的其它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有关的知识。
考前培训要求
基础知识的掌握,包括施工技术、材料、施工工艺、机械设备等。
管理知识的学习,包括施工管理、成本、质量、安全、施工组织、施工合同及工程法律法规等。
报名条件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类专业优先。
工作经验:具备2年以上的建筑行业工作经验,需具备一定的工作业绩和管理能力。
考试合格:需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培训费用和时间
费用:一般超过10000元,具体根据不同机构和地区会有所不同。
时间:一般需要1-3个月,视机构的学习建议和个人情况而定。
培训机构选择
选择有资质、经验丰富的培训机构,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技能要求
工程知识: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方面的知识。
项目管理:制定项目施工计划、组织实施并保证项目按时完成,具备风险管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能力。
法律法规:熟悉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
技术应用:熟悉各种工程施工技术,并能熟练运用相关软件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
沟通协调: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项目组成员、业主、监理等各方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一级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不断更新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以适应工程建设领域的不断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