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一级临时建造师的信息如下:
变更注册
一级临时建造师如需从江苏省变更至其他省,需要携带变更注册申请表、原单位解聘证明复印件、新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注册证书原件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中心窗口现场办理。
免考政策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如需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以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报考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所调整。具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建议:
如果一级临时建造师需要变更注册,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
如果有意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以充分利用免试政策,免考两门科目,从而节省时间和精力。
对于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特别是具有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应仔细了解并满足报考条件,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和获取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