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证书的发证机构如下: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造价员证由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具体可咨询当地建委或相关部门。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
考试合格后,证书一般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发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造价员证一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全国造价员一般都是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盖发证章,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机关(或委托的造价管理机构)盖发证章。
国家建筑材料标准定额总站:
还有一个是国家建筑材料标准定额总站颁发的,但认可度没有那么高。
中国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协会:
造价员由中国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协会归口管理,中价协授权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造价协会负责地方的造价员考试及发证工作,通过考试取得造价员资格证后,全国通用,跨省执业应当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换发当地的造价员证和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五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造价员证书的发证机构主要涉及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国家建筑材料标准定额总站、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选择相应的部门进行咨询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