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丢失后,可以补办。以下是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要先进行书面申请,说明证书名称、专业级别、颁发日期及补办原因,并由单位盖章。
提供材料
提交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的报刊号,声明内容应包含持证人的姓名、所持证书的名称、资格级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证书编号。
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补办流程
受理和初审:提交申请后,区(县)住建委进行受理和初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复审:初审合格后,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进行复审,完成时限为5个工作日。
制证制章: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领取证书
补办手续完成后,申请人等待通知领取补办的证书。
建议:
尽快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布遗失声明,以确保补办流程顺利进行。
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直接联系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相关主管部门,获取最新的补办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