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的材料调差公式有以下几种:
按实调整法
公式:某种材料单价价差 = 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 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
具体步骤:
确定材料实际价格,可以是市场价或双方核定的价格。
计算材料的加权平均价格,公式为:ΣXi×Ji÷ΣXi(i=1到n),其中Xi是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数量,Ji是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价格。
计算材料价差调整额,公式为: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
综合系数调差法
公式: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 = 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
具体步骤:
确定综合价差系数,该系数由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
计算材料价差调整金额,公式为: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
价格上浮或下浮公式
上浮公式:C = (B - A×1.1)1000/1.13×2.5kg/㎡/mm×(1+9%)
下浮公式:C = (A×0.9 - B)1000/1.13×2.5kg/㎡/mm×(1+9%)
其中,A为最后一轮商务回标当月“浮法平板玻璃(4.8-5mm)”的平均价格信息,C为每1mm厚的玻璃原片1㎡的差额。
风险系数调整公式
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S=(S1-S0)/S0
当价格波动幅度△S在±5%以内时,维持清单报价不予调整;
当价格波动幅度△S超出±5%范围时,清单报价按±(|ΔS|-5%)×60%幅度调整。
基期价格与当期价格比较公式
P = P0 × (1 + K × (B - A))
其中,P是调后价格,P0是调前价格,K是调价系数,B是现价,A是基价。
这些公式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程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应用。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