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主要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门。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实施与监管。应急管理部门是负责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推动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等。因此,安全工程师作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或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属于应急管理部门的管理范畴。
此外,虽然安全工程师也可能在企业中归属于安全管理部门、信息安全部门、IT部门或运维部门等,但这些部门主要是负责具体的安全技术实施和维护工作,而安全工程师则是在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职业资格的实施与监管。
综上所述,安全工程师主要属于应急管理部门,并在企业中可能隶属于其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