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如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
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以及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提供的贷款或援助资金进行的项目。
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其他特定情形
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
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两阶段招标
对技术复杂或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总承包招标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
这些范围和标准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公开、公平和透明,同时也有助于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