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评分标准如下:
客观题
单选题:选对得全分,选错不得分。
多选题:少选,选对的选项每个得0.5分;多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主观题
主观题:考试系统会根据阅卷要求,按题目组合将答案切割成一个个图片,以批号流水为索引给每个考生建立一系列文件存入服务器;服务器随机地将每个考生的答题图片自动分发给评阅相应题目的阅卷老师面前的终端计算机,阅卷老师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将结果输入计算机。
各科目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总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总分130分,合格标准78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分130分,合格标准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总分160分,合格标准96分。
建议考生根据这些评分标准认真答题,确保在客观题上少犯错,在主观题上尽可能回答到得分点,以提高考试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