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证 可以换单位,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流程:
变更条件
造价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跨市、省调入(出)的,应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
变更流程
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市内变更人员,由市级管理机构负责办理(造价员变更专用章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统一授予各市管理机构);省直单位造价员变更工作单位由省工程造价协会负责办理。
跨市变更人员,由原市级管理机构出具变更意见后,报省工程造价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跨省或跨行业调入(出)人员,持原工作单位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到调入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更换资格证书和造价员专用章。
变更时间
造价员证书初始从业登记后,一般要求一年才能变更。
所需材料
变更申请表。
原单位的解聘书。
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注意事项
变更过程中,原单位需在《变更表》上盖章。
变更核准后,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需加盖“单位已变更”章,变更记录栏中记录现工作单位名称,并加盖相应机构公章。原印章将被收回,并重新制作专用章。
建议:
造价员在办理证书变更时,应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准确。
变更过程中可能需要原单位和新单位的配合,建议提前沟通好,确保变更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