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评标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素质:
包括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技术及服务能力、社会信誉和企业诚信度,以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经验。
工程监理人员配备: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的综合能力和业绩是建设工程监理评标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大纲:
评标时应重点评审建设工程监理大纲的全面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应用能力:
评估监理单位拥有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及应用能力。
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报价:
评审监理费用报价水平和构成是否合理完整。
其他因素:
可能还包括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如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以及投标文件的澄清和最终评标结果的确定。
综合评估法是目前我国各地广泛采用的评标方法,其特点是量化所有评标指标,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打分,减少了评标过程中的相互干扰,增强了评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