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异议复核

白冰教育知识 · 2024-12-25 09:19:03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异议复核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申请应包括考生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复查理由及具体请求。

汇总与上报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所有复查申请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

成绩复核

人社部考试中心收到汇总后的复查申请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复核内容主要包括主观题试卷的漏评、分数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以及客观题的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

对主观题评分标准的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结果反馈

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

复核结果通常不会重新阅卷,成功复核的案例极少,建议考生将精力放在准备下一年的备考上。

注意事项:

成绩复核申请必须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提出,逾期无效。

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核查,仅受理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

复核结果不会改变原有成绩,仅作为参考信息反馈给考生。

建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尽快提交复查申请,并详细说明复查理由,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相关推荐

(c)2008-2025 广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2720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