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企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主要人员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企业工程业绩 (2016年11月1日起):
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其他条件
具备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一千万元。
具备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
独立法人地位与建筑业综合资质等级为一级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成为一级建造师企业。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企业具备足够的实力和专业知识,以承担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在申请一级建造师资质时,需要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