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工程师管理办法

西东指北 · 2024-12-25 09:25:02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概述:

总则

目的:加强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规范执业行为,维护公共利益。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境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定义:注册造价工程师是通过相应职业资格考试或资格认定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注册条件

职业资格:需通过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单位聘用:受聘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工程建设相关单位。

无不予注册情形:无相关法规规定的禁止注册情形。

执业范围

编制审核: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竣工结(决)算等。

造价控制:涉及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工程合同价款、成本控制等。

纠纷鉴定: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权利与义务

权利:使用注册名称、独立执行业务、签字盖章、参加继续教育等。

义务:遵守法规、保证成果质量、接受继续教育、执行计价标准、保守秘密等。

监督检查

管理部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自律管理: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加强自律管理。

法律责任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可给予罚款、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

继续教育

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需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组织: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

其他

暂停执业:特殊原因需暂停执业时,应办理暂停手续并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以上概述了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节和最新规定,请参考相关法规和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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