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履职承诺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
客观公正:
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执行监理合同:
严格执行监理合同,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保护环境和生态:
保护工程建设的环境和生态,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规定。
保密义务:
保密工程建设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不泄露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廉洁自律:
不接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贿赂和礼品,保持廉洁自律的态度。
公开公正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廉政制度: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拒绝商业性委托:
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
独立工作:
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不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
不指定承建商: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法律责任: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如果因失职、渎职等不当行为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这些承诺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在履行职责时能够保持专业性和公正性,从而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