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构造要求

育儿课堂 · 2024-12-25 09:30:23

一级建造师在建筑构造方面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楼梯的建筑构造

防火、防烟、疏散要求: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且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

楼梯间内应设有自然采光,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可燃材料贮存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等均应采取防火措施。

楼梯踏步的宽度b和高度h的关系应满足:2h+b=600-620mm,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再适量加宽。

墙体的建筑构造

外墙应根据气候条件和建筑使用要求,采取保温隔热、隔声、防火、防水、防潮和防结露等措施。

砌体中留槽洞及埋设管道构造要求: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不宜在墙体中穿行暗线或预留、开凿沟槽,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或按削弱后的截面验算墙体承载力。

墙体防潮、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砌筑墙体应在室外地面以上、室内地面垫层处设置连续的水平防潮层,室内相邻地面有高差时,应在高差处贴邻土壤一侧加设(垂直)防潮层;有防潮要求的室内墙面迎水面应设防潮层,有防水要求的室内墙面迎水面应采取防水措施;有配水点的墙面应采取防水措施。

楼地面基本构造要求

楼面、地面应根据建筑使用功能,满足隔声、保温、防水、防火等要求,其铺装面层应平整、防滑、耐磨、易清洁。

地面应根据需要采取防潮、防止地基土冻胀或膨胀、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措施。

结构设计与构造的基本要求

结构在设计工作年限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应能够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期间预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应保障结构和结构构件的预定使用要求;应保障足够的耐久性要求。

混凝土结构工程应确定其结构设计工作年限、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类别、结构上的作用和作用组合。应进行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设计,并应符合工程的功能和结构性能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耐久性,同时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需求。一级建造师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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