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形桩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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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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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异形柱结构的梁、柱、剪力墙和节点构造措施,除应符合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异形柱、梁、剪力墙和节点的材料应符合要求: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且不应高于C50;2) 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HRB400、HRB335级钢筋;箍筋宜采用HRB335、HRB400、HPB235级钢筋。
3 框架梁截面高度可按(1/10~1/15)`l_b`确定(`l_b`为计算跨度),且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350mm;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400mm。梁的净跨与截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小于4。梁的截面宽度不宜小于截面高度的1/4和200mm。
4 异形柱截面的肢厚不应小于200mm,肢高不应小于500mm。
5 异形柱、梁的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可采用焊接、机械连接或绑扎搭接。接头位置宜设在构件受力较小处。在层高范围内柱的每根纵向受力钢筋接头数不应超过一个。柱的纵向受力钢筋在同一连接区段的连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50%,连接区段的长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确定。
6 异形柱、梁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第9.2.1条的规定。注:处于一类环境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40时,异形柱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允许减小5mm。
7 异形柱、梁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l_a`和抗震锚固长度`l_(aE)`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