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
经营性场所认定标准
问题描述
经营性场所认定标准急求答案,帮忙回答下
- 精选答案
-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由此,民法典在该法条中对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大概的范围进行了罗列,比如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等。上述场所具备两个条件:其一,公共性。即该公共场所是向不特定对象提供服务的场所,提供服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其二,具有经营者、管理者等主体方。
本文标题:经营性场所认定标准
本文链接:https://www.bjdnbx.com/know/673054.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来源于广知网,谢谢配合!
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