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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预科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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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预科录取规则,在线求解答
- 精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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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5个方面规则。
普通高校预科生招生录取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考试科目及分值:考生需参加文化、外语两门科目考试,其中文化学科满分为300分,外语学科满分为100分。
2.志愿填报规则:考生可以在招生范围内自主选择填报不超过3个高校的预科专业志愿。
3.分数计算规则:预科专业的录取以考生文化成绩与外语成绩的总成绩为依据,不设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总成绩高到低顺序,循次录取。
4.复试规则:拟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校的复试,经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5.录取规则:预科招生录取以志愿为依据,循序渐进地按所填报的高校志愿录取,学校可以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外语成绩、复试表现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后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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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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