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应收款的会计处理问题
问题描述
长期应收款的会计处理问题求高手给解答
- 精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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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第三种情况其实是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中对超额亏损的会计处理。
这种处理是指,如果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那么投资单位需要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一般情况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不会超过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是若投资单位应负担的亏损超过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单位就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为零,例如,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0万,但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中属于投资单位按投资比例应负担的部分为500万,那么投资单位就需要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为零,然后再看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有没有实质上构成的长期权益,也就是你说的“长期应收款”,如果有,假设有600万,那么投资单位需要进一步将这600万的长期应收款减记200万(600万-还未负担的400万亏损),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收益400万 贷:长期应收款 400万如果对被投资单位这种性质的长期应收款只有50万,那么直接把这50万全部按上述分录注销即可,剩下的应负担的350万亏损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记入预计负债或者备查账。对于你的描述,我感觉你理解成了:投资单位应负担的亏损有500万,但是长期股权投资只有100万,减记为零后,还有400万的亏损,所以记个长期应收款400万,这样理解是不对的,因为不是在处理亏损时才形成这笔长期应收款,而是处理亏损时,若之前就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某种特定性质的长期应收款的话,在处理亏损时是把已经拥有的债权拿来抵挡亏损,如果事先没有对被投资单位特定性质的长期应收款,那剩下的400万亏损是不用处理的(在不满足记预计负债的情况下)。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