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此外,对于报考某些专业学位的人员,还有额外的规定: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加分政策:
1. 曾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应征入伍并已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建议:
确保自己符合所有报考条件,特别是学业水平和身体健康状况。
提前了解并确认加分政策,以便在报名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计划申请加分,应尽早联系相关志愿服务或退役士兵计划的组织机构,确保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