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参加研究生考试需要开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以下是办理流程的简要说明:
成绩要求
考生必须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0门以上(含10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课程免考、转考手续办理完整,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
办理步骤
考生持身份证、自考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所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或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生成绩单》。
然后持身份证、《考生成绩单》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注意事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部分省份支持网上申请,并邮寄到家。
自考办可能不愿意开具某些证明,建议先自考完成并取得毕业证书后再考。
特殊情况
如果考生还未拿到毕业证,但确信毕业证会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拿到,可以正常报名,并在报名后提供辅助证明。
对于在校大四学生无毕业证参加研究生考试,需要学校出具证明。
报名流程
自考本科有毕业证+学位证:直接按本科生身份报名。
自考本科无毕业证+无学位证: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正常报名并在网报信息确认或现场确认时提供辅助证明。
办理时间
不同省份可能有不同的办理时间,建议提前到当地自考办或官网查看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
请根据您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