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生考研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初试总成绩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可在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可以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专项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考生复试前需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招生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免初试攻读研究生(推免)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应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倾斜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扩大到8000人,并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这一政策旨在为退伍兵提供更多的考研机会,帮助他们进一步提升职业竞争力,并接受更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和培养。
其他优惠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加分政策不仅适用于应届毕业生,还适用于在校期间服兵役的在校生和新生,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这些政策旨在支持退伍兵的就业和发展,通过提供加分、专项计划、免初试等优惠措施,鼓励更多退伍士兵继续深造和提升自己的职业竞争力。建议符合条件的退伍士兵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积极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