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考研的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高等学校:
包括各种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
这些机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国家重点企业:
由国家教委会商有关部门确定,这些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
这些单位通常承担社会公益服务职能。
党和国家机关:
包括各级政府机构。
人民解放军:
对军队系统内的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和招聘。
这些单位因其特定的需求和对研究生的特殊要求,可以通过定向培养的方式来吸引和培养人才。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的工作单位,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签订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