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学考研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加强对职业素质的考查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教育要从选拔环节开始,体现对职业素质的重视,贯彻立德树人的理念。
初试业务课试题将设置一定比例的内容,加强对考生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考查。
进一步强化临床技能考查
在考试内容上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和临床实践要求,既重视专业知识,也注重专业技能。
着重考查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
进一步提高命题内容综合度
推进专业知识、职业素质、专业技能考核的有机结合,实现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能力的全面考查。
分类考试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分别设置。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设“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分中、西医两类)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满分300分。
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着重考查医学专业素养和科研创新潜质。
改革初试内容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科目在重视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命题内容,提高初试考查的职业针对性和科学性。
全面加强对职业素质的考查,主要是对医德的考查,增加对临床思维、合理选择临床检查、合理制定诊疗、急诊处理能力的考察。
调剂政策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医学,但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单独考试招生
明确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复试考核
强化复试考核,确保选拔质量,进一步突出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查。
监督管理
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并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切实保证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这些政策旨在更好地适应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特点和选拔培养要求,推动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