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区针对考研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初试可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照顾专业加分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包括力学、冶金工程等,这些专业的考生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般比非照顾专业略低。
少数民族政策优惠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专项计划
国家针对少数民族考研设立了专项计划,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旨在提高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率。
定向培养
为少数民族考生提供定向招生、实习培训以及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机会。
费用减免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学费减免,为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提供生活补贴。
其他优惠
新疆籍人员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全额补贴,乌鲁木齐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按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按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相关院校或教育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