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考研报告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对于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对于高职高专毕业生,需在获得学历后满2年或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对于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工作经验要求
需在警务领域从事工作满两年以上。
报考公安技术研究方向的考生,所学专业应在理学或工学门类下。
报考经济犯罪侦查研究方向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在职人民警察。
报考科技信息化研究方向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在职人民警察。
年龄要求
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无犯罪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工作期间未受过记大过及以上或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及以上处分。
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心理素质过硬,能够适应警务工作的特殊要求。
其他要求
必须是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在职人民警察,且入学时应具有2年以上警务工作经历。
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等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复试前须由工作单位书面出具同意就读意见)。
这些条件综合起来,旨在选拔具备一定警务工作经验、政治素质高、身体健康且热爱公安事业的考生,以培养高素质的警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