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着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诚信等方面。录取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研究生院具体组织,校监察处负责监督。
具体的录取细则如下:
录取指标:
根据招生简章和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各学院需完成下达的招生指标,并预留部分计划用于接收校外调剂。
复试分数线:
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学院招生指标确定。
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面试等环节,具体内容和要求由各学院自定。
监督小组:
各学院设立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并处理考生举报投诉。
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会公示一段时间,接受社会监督。
例如,南昌航空大学外国语学院在2017年有考生被拟录取为学术型硕士(学硕),具体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原报考专业、拟录取专业以及考生来源(一志愿或调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