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绩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特别说明: 报考点选择: 高校报考点:接收本校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在校生)报考。例如,报考河北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1337河北大学报考点;报考华北电力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1338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 市、县区报考点:接收本人户籍在保定市(含雄安新区,不含定州市)或非保定市户籍在我市工作的往届生。往届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2024年7、8、9三个月在保定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始缴费单据。不能提供的请选择户籍地报考点报名。此外,保定市理工学院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应选择1323清苑区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报考;教学点在保定市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在市、县区报考点报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条件同往届生。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出具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 其他要求
对需要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要提前和所选报考点联系,在报名期间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需向报考点申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过时将不再受理。各报考点负责将审核结果通知考生。
请按照本报考须知要求,选择相应报考点进行报名、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及支付报考费(人民币160元/人)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考条件可能会有变动,建议以学校或招生单位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