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结束后,监考教师的安排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考前准备
监考教师务必于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领题地点签到并领取试卷。具体地点通常为校本部北院主楼三楼研究生院321室(阅卷室)。
领取试卷时,监考教师会同时获得监考考场安排,确保对监考任务有清晰的了解。
监考过程
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提醒考生开始答题,以确保所有考生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试卷。
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监考教师应再次提醒考生注意时间,确保所有考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并确保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将监考记录送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监考结束后的工作
监考教师在监考结束后,需将试题、监考牌等物品归还至考务组,确保所有考试材料得到妥善保管。
建议
提前准备:监考教师应提前到达领题地点,确保对监考任务有充分的了解和准备。
认真填写监考记录:监考记录是考试管理的重要部分,监考教师应认真填写并按时提交。
按时归还物品:监考教师在监考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所有考试材料,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和资料的完整保管。
通过以上步骤和建议,监考教师可以确保考研结束后监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