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的考研名额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
优研生选拔计划名额分配
组织与名额分配:
“优研生选拔计划”由培养学院组织选拔,学校审查备案。
各培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选拔工作,研究生处(研工部)代表学校进行最终资格审查工作。
名额分配依据:
名额依据2018年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数下拨。
学术型和工程类专业学位不得超过计划数的70%,不得低于计划数的30%。
其他专业学位不得超过计划数的50%。
选拔情况与招生计划的关系:
各学院优研生选拔工作情况将作为2019年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
研究生名额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总体原则:
研究生招生名额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保证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多样性。
博士生与指导教师的互选:
博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之间的互选是在报考和录取阶段进行的,遵循双向选择的方式。
硕士生指导人数限额:
硕士生的指导老师人数有限制,具体数额取决于二级学科的情况。
对于指导教师跨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并且总人数不应超出主学科的限额。
如果当年有特殊需求,学院可以在限额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名的硕士研究生名额。
硕士生招生奖励名额:
某些条件下,导师可以获得额外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这通常与导师的研究成果或其他成就有关。
导师若因上述原因获得额外名额,应在限额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名的硕士研究生名额。
硕士生双向选择程序:
新生入学后,学院会在一定时间内公布指导教师的信息,并允许学生填写指导教师选择表。
根据学生的选择,学院会组织协调确定最终的指导教师。
跨学科招生限制:
非学院根据需求指派的跨专业招生,需要在特定时间前申请,并由学院根据生师比等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其他注意事项
每个学校、每年安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都必须经过教育部的审批,经审批后的每个专业招生人数是不能随意变动的。
这些原则和步骤确保了考研名额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也考虑了各学院的需求和特殊情况的处理。建议考生在报考陕西理工大学时,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具体的选拔条件和名额分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