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合同的分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撰写:
按法律上是否规定合同名称分类
有名合同: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合同名称,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无名合同: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名称,如委托合同、保管合同等。
按是否须具备一定形式分类
要式合同: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书面合同、公证合同等。要式合同在具备特定形式时成立或生效。
不要式合同:法律上没有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如口头合同、简单合同等。
按双方当事人是否负有给付义务分类
单务合同: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给付义务,如赠与合同。
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双务合同中存在抗辩权、风险负担的分配问题。
按合同目的是否为自己利益分类
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合同的目的是为当事人自己的利益,如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主要目的是获得商品。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第三人的利益,如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
按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分类
主合同:独立存在的合同,其成立与生效与否直接影响着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从合同:依赖于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而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不成立或无效,通常不会影响到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这些分类方法可以帮助你更清晰地理解和分析不同类型的考研合同,从而在实际操作中更好地应用法律知识。建议在撰写考研合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分类方法,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