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择校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才引进政策
很多城市为了吸引高端人才,推出了人才引进政策。研究生在人才引进方面有很多优势,可以享受生活补贴、住房补贴、落户等福利,有些城市还会给予高额的购房补贴。
定向选调
定向选调是针对部分重点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的政策,特别是急需紧缺专业的毕业生,如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原985)、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原211)等。选拔标准严格,除了学习成绩优良外,还要求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实践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军队文职
军队文职是一个福利待遇非常优厚的职业,薪酬优厚,跟现役军官相当,总体收入高于地方同类从业者。军队文职的岗位涵盖教育、医疗、科研、行政、管理等很多领域,大部分毕业生都能找到相对应的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可以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随迁。
选调生政策
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本科学历选调生,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
硕士学历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职数范围内安排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
博士学历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位。
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计划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考研,初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如若在部队立二等功,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
参加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少数民族优惠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其分数线较低。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考研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三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这些政策为考研择校和就业提供了多方面的支持和便利,建议考研学生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