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报考类别中的定向是指 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具体特点如下:
已确定工作单位 :定向研究生在入学前已经确定了未来的工作单位。三方签署协议:
在录取前,考生、其工作单位以及录取学校三方需要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培养费用由国家提供:
定向研究生的培养费用通常由国家提供。
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定向研究生毕业后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档案和人事关系:
定向研究生的档案、人事、户口和工资关系在录取期间仍保留在原工作单位。
定向招生政策主要是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确保这些地区或行业能够获得一定数量的毕业生。
建议
如果考生已经确定毕业后要回到某个特定单位工作,并且该单位愿意提供培养费用,那么选择定向研究生是一个合适的选择。
对于希望有更大自由度选择工作单位的考生,非定向研究生是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