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考研复试加分政策如下:
发表学术论文加分
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可加3分。
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可以加分。
发表核心期刊可以加1分。
如果论文是独著,作者自然享受百分之百的加分;如果有两位作者,第一作者加分占60%,第二作者占40%。
特定项目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学生在学术和其他领域取得成就,并通过这些成就提高他们考研的成功率。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复试时能够顺利申请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