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代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员归属问题
学员只归属于一个班代,学员归属于以所在班级代理客户管理上传数据。
间接代理制度
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该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间接归属于本人的代理制度。
委托人的自动介入:当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即此时委托人自动介入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关系中,取代受托人的合同当事人地位。当然,在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时,不发生委托人自动介入受托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的后果。
委托人的介入权:是指当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时,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以便委托人介入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确认委托人的介入权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权利救济效率,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的介入权的行使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
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
受托人在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时,向委托人披露了第三人。
这些制度旨在规范考研代理的行为,确保代理活动的公平竞争和代理关系的透明度,同时保护委托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