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待业考研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规定如下:
1. 如果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并且工作单位建立了党组织,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2. 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者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 如果毕业生党员决定暂不就业,继续在学校复习考研,党组织关系一般不保留在学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转至相应单位党组织。
4. 对于未就业且选择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通常不得超过两年。超过这个期限,如果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应及时转出。
5. 对于未就业且没有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者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党组织进行组织关系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