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的附加分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可加10分。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在满足报考条件的情况下,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同样加10分。
对于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如果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则初试总分加15分。
注意事项
加分项目不累计,即如果考生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只能按照最高的一项加分。
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的待遇。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果有任何变动或更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或相关招生机构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