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考研老师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可能面临以下处理:
通报批评
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辞退或解聘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对于违反《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应依规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约谈
限招
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
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人的问责
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问责措施:
约谈
诫勉谈话
通报批评
纪律处分
组织处理
综上所述,打假考研老师的行为应当根据具体情节和性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违反以及责任人的问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