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工作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复试工作应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增强服务意识,做好信息公开和考生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确保科学选拔
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对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素质、学业知识、专业素质、创新潜质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确保招生质量。
确保公平公正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注重完善制度,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严格规范流程,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程序公开到位、结果公示到位,确保阳光招生。
严审复试资格
复试前,学院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要求考生在现场参加复试,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考研复试过程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