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的考研奖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本科新生奖励
对户籍在酒泉市范围内(含所辖七个县级行政区)的所有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并考入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含当年预转本)新生实施全覆盖奖励资助。
奖励标准为每年4000元,根据学制连续奖励4—5年,直至完成本科学业。
户籍迁入酒泉市范围内时间必须满一年以上(2023年6月7日之前)。
研究生奖励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市属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学业奖学金: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标准不超过同阶段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具体标准由市属高校确定。
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省属高校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3000元。
“三助”岗位津贴: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津贴。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基本相同,全日制研究生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其他资助政策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对于到基层就业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研究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省属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酒泉市范围内的学生考研,并为他们提供经济上的资助,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建议符合条件的学生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