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知:考研监考安排
通知内容:
尊敬的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
根据学校安排,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举行。为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监考工作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
2023年12月24日(星期日)
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监考要求
监考教师需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监考,中途不得换人。
进入考场时需进行人脸识别身份认证,严禁找人替考。
监考人员安排
请各学院(部)按照分配的名额和条件推荐监考人员。
推荐条件包括:具有一年以上监考经验、非外语、政治、数学、语文课程任课教师、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正式职工、身体健康、无不良监考记录。
监考培训会
请所有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参加校内培训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监考任务确认
监考任务签字确认后,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可自行找好替补报研究生科研办更换并确认。
监考任务完成情况
将列入参加教学工作的考核。
结尾:
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推荐监考人员,确保监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感谢各位教师的辛勤付出和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联系方式:
若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发布单位: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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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照以上格式和步骤撰写学校通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如果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