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的加分免试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项目考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初试总分可以加10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政策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科研与社会实践
发表过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或其他科研成果的考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加分。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的考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免试政策
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需要注意的是,加分政策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