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体检中有一些疾病和生理缺陷是不允许的,具体包括:
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不超过0.5厘米,生长发育、营养状况良好能参加体育锻炼者除外)。
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结核病(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除外;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支气管扩张病;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上高中后仍复发者)。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
有癫痫病史、 精神病史、 癔病史、 夜游症。
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青光眼, 视网膜、 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
此外,精神疾病患者能否考研取决于其疾病是否得到控制及能否进行系统、规范的治疗。若患者未得到控制或存在严重症状,则可能不被允许参加考研。
建议考生在考研前仔细了解并评估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有上述疾病,应提前咨询医生并进行充分治疗,以确保顺利通过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