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阅卷老师通常由以下人员组成:
1. 具有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大学教授、副教授、讲师、博士生导师等。
2. 命题组成员、专业教师和研究生导师。
3. 报考院校的专业老师,例如英语和思想政治科目由报考院校的英语老师和马列部老师批改,专业课则由相应学院的专业老师负责。
4. 对于统考科目,试卷批改工作一般由各省市考试院的工作人员完成,他们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具备批改试卷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 自命题科目的试卷则由报考院校的专业导师来完成,这些导师通常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
阅卷老师会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答题进行评分,其评分结果将作为录取考生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