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开学退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提交退学申请
研究生应向所在学院或导师提出退学申请,并说明退学原因。
填写《研究生退学申请表》及相关学籍管理表格。
导师和学院审核
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字。
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并填写意见(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签字)和盖章。
研究生院审批
将填写完毕的《申请表》提交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院审查同意后,进行学籍异动。
办理离校手续
领取《退学决定书》和《离校手续单》。
在规定时间内(如15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
提交《离校手续单》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并注销研究生证。
领取退学证明和学籍注销文件。
其他事项
退学办理通常每学期两次,需在开学后两周内或5月第二周、12月第二周内完成。
退学研究生如需就业,由原毕业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档案退回家庭所在地,户口迁回原户籍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
咨询与帮助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或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相关人员咨询。
请确保按照学校规定的具体流程和时限完成退学手续,以免影响后续事宜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