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机构如果存在违规行为,处理方式如下:
一般性违规
向考研单位本身的纪检部门投诉。
较严重违规
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级教育厅投诉。
非常严重违规
向当地的司法部门投诉。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对在校生,由所在学校处分,可能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通知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
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骗取钱财或管理混乱的行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
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其上一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对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也可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授权承担国家教育考试的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受理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应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申请人如对复核决定或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信息基于发布时间分别为2023-05-22、2021-09-15和2008-01-04的参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