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研究生申请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内诺制度
教授拥有绝对话语权,如果教授愿意接受你,会给出口头或书面的内诺。
内诺没有统一标准,教授的态度和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如果教授反悔,通常会提前告知。
办理入学手续时,内诺制度申请通常需要先与教授沟通、准备文书,并可能包括面试。
选考制度
不是考试,而是根据学生的综合条件进行审查。
学生提交各种材料给学校,学校结合教授意见(可能通过面试)决定是否接收。
不同学校选考制度不同,有的要求内诺,有的直接进行选考。
直申制度
不需通过与教授联系,直接向学校或研究科提交申请。
教授在招生中的话语权有限,通常需要教授开会审议。
北海道大学和名古屋大学等学校较多采用直申制度。
事先审查
教授没有录取权,学生需在募集要项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
以上是主要的申请制度,具体实施可能因学校和专业而异。申请者需要关注目标大学的募集要项和申请要求,并与意向教授或研究科进行沟通以获得内诺或进行选考。